哈尔滨|哈尔滨发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负面清单( 二 )


22、聘用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或高薪挖抢学校教师 。
2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外籍人员 , 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
24、未对拟招用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
25、未依法与招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未开展岗位培训 。
第八项 收费管理:一次性收取费用跨度不得超3个月或60课时
26、未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 。
27、未按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 , 包括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
28、收费时段与培训(教学)时间段不一致 。
29、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
30、预收费资金未缴入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 , 使用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 。
31、开具非法票据 , 对学生家长提出的合理退费事宜 , 未严格履行双方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 无故不退、少退或缓退 。
32、抽逃、挪用机构注册资金和学费收入 。
33、诱导中小学生家长使用分期贷款缴纳校外培训费用 。
第九项 广告管理:不得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对家长学生营销
34、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或在校园周边播放、张贴、散发培训广告 。
35、利用中小学校、幼儿园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
36、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对家长和学生进行营销 。
37、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 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教育培训宣传行为 。
第十项 运营管理:培训机构不得存在上市融资进行资本化运作
38、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上市融资 , 进行资本化运作 。
39、外资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
40、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 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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