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卉植物光周期现象的探讨( 二 )


[/div]显然,在《植物志》和《花卉栽培》中,对长日照和短日照植物(花)的描述是一样的 。长日照和短日照植物的界限是日日照长度大于12小时的长日照植物,小于12小时的短日照植物 。不按临界日照长度划分,即不以植物开花对临界日照长度变化趋势的响应来区分;并且长日照植物开花所需的日照长度必须比短日照植物开花所需的日照长度长 。需要注意的是,“植物志”和“花卉栽培学”都以短日照植物(花卉)中的菊花为例,但菊花的实际临界日照长度为16h[4],只要日照长度短于16h就能开花,即不仅在日照长度短于12h时能开花,而且在12 ~ 16h之间也能开花 。如果按照12h [1,2]的界限来划分长日照植物和短日照植物,菊花就会变成长日照植物(花),这不仅是矛盾的,也是与植物生理学相矛盾的 。总之,《植物志》、《花卉栽培》和《植物生理学》中的植物光周期现象,在临界日照长度、长日照和短日照植物的划分方法和范围上是不一致的,按照花的概念是不合逻辑的 。
荷兰、韦恩、梅杰和日本的一些教授都认为上述假设的界限不准确,并指出应该按照临界日照长度来划分,临界日照长度就是可以诱导开花的日照长度[1] 。大量实验表明,植物生理学的观点符合客观实际(见表1) 。笔者认为,如果《花卉学》和《花卉栽培》为了栽培技术和教师讲课的方便,将花草对日照长度变化的要求以12小时为限进行划分,则应选用其他名称 。关于长日照和短日照植物的讨论应该得到纠正 。【关于花卉植物光周期现象的探讨】
需要说明的是,临界日长往往随同一植物的不同品种、不同年龄的植物以及不同的环境条件而变化[4] 。为了推广一些具有优良特性的作物品种,现代趋势是培育对光周期不敏感的品种,这有利于世界范围的适应[3]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