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教育部批复广东理工学院等三所高校变更
2021年9月1日,教育部公开了三个批复文件,同意广东理工学院增加办学地址、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变更举办者、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变更举办者。
原文如下:
教育部关于同意广东理工学院增加办学地址的批复
教发函〔2021〕110号
【西安理工大学|教育部批复广东理工学院等三所高校变更】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换发广东理工学院办学许可证的请示》(粤教规〔2021〕19号)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东理工学院增加“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金鼎路1号”作为办学地址之一。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广东理工学院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教育部
2021年8月16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教发函〔2021〕112号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举办者变更的请示》(浙教规〔2021〕21号)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举办者“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东阳市东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东阳市东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举办者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教育部
2021年8月16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教发函〔2021〕113号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变更社会举办者的请示》(陕教字〔2021〕17号)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举办者由“西安理工大学、西安长峰科技产业集团公司、陕西博龙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西安理工大学、陕西博龙实业有限公司”。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陕西博龙实业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举办者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教育部
2021年8月16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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