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福建宁德一学校被指违规使用北大冠名 北大两次发函称“未授权”

中新网宁德9月4日电 9月,进入开学季。位于福建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的“宁德北大培文学校”,再次因使用北大名义招生一事,而起波澜。
此前,北京大学8月10日再次发函称,“宁德北大培文学校”的名称中包含该校校名简称,且未经该校授权,应限期予以规范、更名。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厅字[2021]15号)要求,民办教育学校名称不得包含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未经授权,不得包含其他学校名称或简称;不得使用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引发歧义的内容和文字。
“当初就是奔着北大的名头,以及会有北大优质的教育资源,才送孩子到学校上学。”林女士9月3日告诉中新网采访人员,孩子目前就读于初中部,是该校第二批入学的学生,一年的学费在33000元左右,今年新入学的一年学费达43100元。
有限公司|福建宁德一学校被指违规使用北大冠名 北大两次发函称“未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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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宁德北大培文学校官网中的校门 图片来源:宁德北大培文学校官网
北大发函:不予认可
据“宁德北大培文学校”官网介绍,作为政府重点民生工程项目,该校是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国际部于一体的全日制学校,总投资8亿元,占地面积276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可提供8000个学位。官网介绍中也有“传承‘爱国进步、兼容并包’的北大文化、‘敢为先、常为新’的北大精神”“传承北大精神”等内容。
采访人员了解到,该校由蕉城区人民政府、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阳光博雅教育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合作创办,是一所以“PPP”方式建设的公建民办学校。
中国政府采购网2017年信息显示,项目名称为“蕉城区北山区域西林学校及基础配套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中标。
阳光博雅教育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与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1日、11月15日签署的两份协议提到,合作项目学校名称为“宁德市北大培文学校”;合作目标及办学目标包括“整合北大教育资源”“有效引进北京大学先进教育理念和科学管理办法”等。
知情人士称,正是这两份协议所承诺的内容才使“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在北山西林学校项目公开进行PPP联合体招标时中标。
采访人员调查得知,因北大培文(宁德)学校在筹设中就投放的招生广告,北京大学2018年3月8日发函至宁德市教育局称,北大校方对“北大培文(宁德)学校”的设立毫不知情,对其使用北大名义不予认可;任何机构或个人,包括北大下属机构或校办企业,未经北大授权许可,不可以使用“北大”“北京大学”等专有使用权。
该函件提出,请宁德市教育局紧急责成北大培文(宁德)学校立即停止相关招生宣传,并尽快采取措施,变更学校名称,取消“北大”字样,停止后续侵权行为。
知情人士:校方所提供资料不能证明授权许可
在北京大学发函至宁德市教育局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相继提供了2014年9月29日北京大学校办产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关于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为北京大学直属一级全资公司”的证明、上述两份协议、2018年6月5日北大培文教育文化产业(北京)有限公司给予阳光博雅教育的品牌授权书等材料。
但在2016年5月,北京大学就已发布《关于校办企业举办教育及培训机构的重要通知》,明确说明:“即日起,在北京大学有关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前,各下属企业不得举办新的使用北京大学名称(即出现‘北京大学’‘北大’字样)的各类教育及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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