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大会校长发言稿 安全教育校长的发言稿范文( 四 )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 。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同学们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 。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
那么怎样才能保障外出和乘车的安全,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呢?下面我就交通信号灯,以及行走、乘车时应注意的问题跟同学们谈谈 。
一、违反交通管理行为是不是违法行为?
在一些人眼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常神圣,那才是法,不可违反,违反了要受法律制裁 。其它的法,像《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这些法律,算不上是法,认为“违反了,也算不上违法” 。因此“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闯红灯”等时有发生 。
“靠右通行”、“红灯停、绿灯行”这都是最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早已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了,然而,有的人偏偏不按照这些规定去做 。自以为警察没看见就占了便宜,一旦事故发生,后悔就晚了 。
法律意识,是在日常点滴的耳闻目睹中形成的,要从点滴做起 。《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是法,违反了,不仅仅是受行政处罚,严重的也要根据《刑法》以犯罪论处的,更主要的是行为人有可能要付出血甚至是生命代价 。
二、交通法规对行人的要求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出门都是步行的,所以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交通法规对行人的要求 。交通法规对行人的要求有:
1、遵守车辆、行人各行其道的规定,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2、遵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闪烁多注意”的原则;
3、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与管理;
4、不要在道路上爬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或在道路上躺卧、纳凉、聚众围观等;
5、不要强迫、纵容他人违反交通法规,同时对任何人违反交通法规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
道路中会出现各种复杂和意想不到的情况,同学们一定要牢记乱穿马路和在道路上玩耍是很危险的,发生在我们中小学生中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有85%以上都是横穿惹得祸 。所以,希望我们的同学不要玩“穿越”!更不能把冲过马路当作一种勇敢的行为,发现别人有这种行为,同学们要及时劝阻 。接下来,我想和同学们谈一谈有关文明乘车的常识 。
三、中学生禁止驾驶摩托车 。
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年满18周岁,差一天都不行” 。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时期,虽然学习能力很强,但是没有相应的社会经验,在操作当中会出现判断不足或操作错误,会影响他人的安全 。而且未满18周岁不可能领取驾驶证,没有经过相应机关的专业培训,驾驶人在处理突发情况时会有很大的不足,对自身或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很大的威胁 。开车不行,乘坐总可以吧?乘坐摩托车时,一辆二轮摩托车只准搭乘一人,而且要戴质量合格的头盔,不要侧坐在摩托车上 。例如:我校二年级有个学生,8月份私自驾驶摩托车,还搭两个同学,超速行驶,结果在百峰出事了:没有驾驶证、超速行驶、不带安全头盔,三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这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活生生的血的教训!在12(11)班我常说: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那是故事,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变成事故了 。我们不要让故事变成事故!
四、文明乘车应当尊守哪些秩序
文明乘车,确保安全 。等乘公共汽车,应在站台上有秩序地等候 。车停稳后,让车上的人先下,然后依次上车,不要争抢 。上车后要主动买票,遇到老弱病残和怀抱婴儿的人应主动让座 。车辆行驶时,要坐好或站稳,抓住扶手,防止紧急刹车时摔倒 。不能将头和手伸出窗外,不能在车厢内大声叫嚷 。此外,我们还要注意,千万不要去乘坐车况不好或者人货混装的车 。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严禁中学生驾驶机动车辆;
3、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4、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要记下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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