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云南省教育厅发布最新规定( 二 )


新增1章“机构设立”:增加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条件和要求 , 修改完善“机构设立”相关内容 。
新增10条:涉及民办教育机构党组织建设、机构举办形式和条件、健全监管机制、聘用相关工作人员要求、资产监督和管理、民办教育机构招生规定、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等内容及解释条款 。
合并3条:将原《办法》“年检评估”相关内容中的3条合并为1条 。
删除2条:删除“集团化办学”内容条款;删除“机构设立申请提交至审批机关决定受理”的工作程序条款 。 重点修改17条:对机构设立、举办者和负责人资质条件、机构名称使用、审批管理、教材使用、办学活动、设置监督机构、资产管理、机构年检、变更、终止注销等进行修改 。
删除4个附件:删除《云南省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指导标准》《云南省民办普通中小学校设置指导标准》《云南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指导标准》《云南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设置指导标准》 , 将附件相关要求融入《办法》相关条款 。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采访人员:罗南
编辑:张曦
编审:吴晨萍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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