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号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二 )


5.核酸检测 。在实施封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检测,第1天和第3天完成两次全员核酸检测,第2天开展一次抗原检测,后续检测频次可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开展核酸检测时,要合理设置采样点并由专业人员评估后启用;科学确定行进路线,加强现场组织管理,实行专人引导、分时分区、固定路线,督促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 。对曾发现阳性感染者的楼宇、院落可先行抗原检测,阴性后再有序进行核酸检测 。对尚未转运的风险人员、抗原检测阳性、核酸混管阳性的待复核人员、行动不便的病人和高龄老人等特殊人员,应上门采样,实行单采单检 。
6.人员转运 。高风险区内人员如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相关人员转运前要就地加强管控,转运中要强化转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
7.环境消毒和监测 。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毒,对厢式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工作、活动等场所,及时开展终末消毒并评估消毒效果 。加强消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价 。
8.垃圾分类清运 。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物临时收集点 。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参照医疗废物处理 。其他垃圾可作为“其他相关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先消毒,双套袋”要求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
9.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 。调配力量,明确专门队伍负责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切实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 。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协调发展改革、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畅通运输通道,推动保供单位、大型商超加强与社区的对接,及时配送有关物资;要指定专门医疗机构为高风险区居民提供就医服务,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
10.心理关爱 。组建心理疏导团队,提供心理援助专线,及时对居民开展健康指导、心理疏导、情绪安抚 。
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中风险区管理措施
1.区域管控 。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社区防控办公室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 。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 。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
2.宣传引导 。通过微信、短信、公众号、小喇叭、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管控信息和相关安排 。引导居民落实个人防护、居室通风等要求 。密切关注和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共同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 。
3.人员摸排 。通过逐户上门摸排、建立微信群、查看水表电表信息等方式,尽快摸清中风险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情况 。及时掌握尚未转运的应转运隔离人员情况,实行专人专管、严格管控,在转运前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采样、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
4.健康监测 。对中风险区内所有人员开展“十大症状”监测,实施每日零报告制度 。及时了解所有人员购买、使用退热、治疗咳嗽感冒、抗生素、抗病毒等药物情况 。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由健康监测组立即报告并安排上门核酸检测 。
5.核酸检测 。在实施管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检测,第1天和第3天完成两次全员核酸检测,第2天开展一次抗原检测,后续检测频次可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开展核酸检测时,就近就便网格化设置采样点,组织居民有序下楼,分时分区、固定路线,督促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 。
6.人员协查管控 。当地协查专班要综合公共卫生、公安、工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相关信息,及时推送协查人员信息至相关社区,社区收到风险人员协查信息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风险人员排查,并配合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运等工作;对无法排查的人员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形成协查信息闭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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