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飞行学院招生办黄老师 广汉飞行学院招生( 四 )


第二十二条
对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不设***志愿级差 。同分排序细则:1、理科考生按照数学成绩和理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2、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成绩和文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3、不分科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进行排序,当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
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结合《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招飞简章》,我院2022年飞行技术***招生录取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按照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按照英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必须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
第二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录取要求的范围内安排***,否则作退档处理 。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_1范围内按***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
第二十四条艺术类***录取办法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2022年该***面向黑龙江省、山东省、浙江省、江西省、陕西省、重庆市、贵州省、河北省、吉林省和四川省招生 。考生需参加我校***校考并取得合格;文化及***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四川省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普通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事宜详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艺术***招生简章》 。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时,以四川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学费11660元/年,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学费8000元/年,其他***学费4440—4920元/年 。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1200元/年 。
第七章
奖贷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院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在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已经办理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可重复申请) 。
第二十八条
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主要有:国家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类(民航工会奖学金、中国民航出版社奖学金、大飞机·启航奖学金等);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
第八章
报到注册
第二十九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效证件,按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 。按照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九条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在报到日期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所在街道、乡镇、当地民航招飞办(飞行技术***学生适用)证明,向我院学生处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入学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学籍 。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
第九章
停飞安置及转***
第三十条
飞行技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停飞,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转入相应地面***学习 。
第三十一条
除飞行技术***外其它***学生,学院根据社会用人需求的变化,组织转***考试,符合***条件且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学院相关规定转入其申报***学习 。
第十章
学生毕业
第三十二条
证书颁发:凡具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
第十一章
招生监督
第三十三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切实维护学院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学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凡对我院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 :0838-5183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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