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巴彦淖尔市中考填报志愿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考志愿( 二 )


(三)特长生批次录取
1.特长生测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招生学校将入围名单及测试成绩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在巴彦淖尔市教育网上公示 。
2.特长生录取依据为考生中考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后与专业测试成绩按4:6结合[(考生中考成绩/710×100%×40%)+(考生专业课成绩×60%)],然后按考生综合成绩及志愿由高到底录取 。
3.凡参加特长术科考试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志愿 。特长生只能填报参加过特长生测试的学校 。
4.特长生批次分两个阶段进行 。当日8:00-11:30全部填报完成后,进行录取结果统计 。如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当日15:00-18:00进行补录(剩余计划请关注当天公告) 。补录后仍未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其剩余计划调至该学校统招计划 。
5.严禁任何学校或个人私自承诺录取特长生,凡在特长生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该学生特长生录取资格,并追究学校相关人员责任 。
(四)普通高中批次录取
按照教育厅中考录取相关要求,2022年继续实行公民同招、普职同招、统分同招 。各普通高中学校统招、分招同时开始进行,考生填报志愿学校后,可实时查询当前排名,排名显示为统招排名(在本旗县区所有填报当前志愿学生中的排名)和分招排名(在所在初中学校所有填报当前志愿学生中的排名),中考网报系统将显示当前时段各普通高中剩余招生计划数 。
1.统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该校当年招生计划数减去特长生招生计划数)的30%招生指标为统招生,根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中考成绩统一划线招生 。统招生名额包括“跨区域招生”名额 。
2.分招生 。“分招生”招生对象为具有巴彦淖尔市初中学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内教发〔2014〕7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中考改革的预定目标,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该校当年招生计划数减去特长生招生计划数)的70%招生指标,按初中学校该届初三毕业生初一报建的电子化学籍人数计算,多不增、少不减,分配到本旗县区内的初中学校 。
(五)中等职业学校批次录取
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并自主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系统将按照考生成绩及志愿由高到低录取 。
(六)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
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在中考网报志愿与录取工作完成后进行 。由于中考网上报考工作于7月23日前结束,有意报考“3+2”的学生,可先报考中职学校并到校报到,如被“3+2”院校录取,按照规定凭有效证明,录取学校无条件全额退还所收取的一切费用 。
六、录取结果查询
(一)提前批次:7月14日15:00
(二)跨旗县招生批次:7月14日18:00
(三)特长生批次:7月15日20:00
(四)普通高中批次:7月21日10:00
(五)中等职业学校批次:7月23日10:00
七、工作要求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严禁强迫考生报考本校或某些指定学校的行为;严禁违背考生意愿,代考生填报或擅自更改考生填报的志愿;如有违反,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法纪责任 。
(二)考生填报志愿前须全面了解有关招生学校的办学情况、招生章程和收费标准,以及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规定,根据自身条件认真填报志愿 。凡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考生本人必须承担责任;凡按志愿录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录取的学校;凡录取后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
(三)每个学生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 。被正式录取的学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注册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招生学校在新生注册报到期满后,对未报到的学生可以申请取消,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计划统筹安排录取 。
(四)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辖区内各学校志愿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妥善处理考生志愿填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考生学习有关中考招生政策,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环境,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
八、咨询联系电话
(一)市教育局联系电话
普高类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0478-7917574
职高类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0478-7900061
(二)旗县区联系电话
临河区教育局:0478-7809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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