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措施|「时评」细化处罚措施,让非法“助考”难以横行

“某某银行笔试发车!包进面试!100%一手题源答案……”眼下 , 正值秋季校园招聘旺季 。 众多企业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 , 将招聘笔试从线下改为线上进行 。 而此时 , “助考”组织者则瞄准了这一“商机” , 推出付费“助考”服务 , 雇用“枪手”帮助考生作弊(据11月3日《北京晚报》) 。
事实上 , 大学应届毕业生花钱雇用“枪手”帮助自己考试存在诸多风险 。 第一 , 让“枪手”帮助考试 , 缺乏相关的协议和法律作为保障 , 尽管不少“助考”组织者会给出口头承诺 , 但实际操作中 , 还是经常有求职者遭遇钱款“有去无回”的情况 。 第二 , 雇用“枪手”参与考试 , 应试者和“枪手”都可能会触犯法律 , 如果触及刑法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三 , 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 雇用“枪手”参加考试 , 不法分子可以实时监控用户手机的所有操作 , 不仅包括输入密码、解锁的过程 , 还有弹框显示短信、微信、其他App推送的内容 , 对个人信息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
笔试“枪手”日益猖獗 , 究其根本还是处罚力度和处罚精准度不足 。 刑法规定 , 在国家考试中 , 组织作弊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国家考试由于出题、考试的组织管理、考场设置、阅卷、成绩的使用、录取等诸多环节都严格规范以及违法成本高等原因 , 不法分子少有涉猎 。 相比于国家考试 , 其他考试由于组织相对松散以及违法成本相对较低等原因 , 更容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 , 成为不法分子紧盯的一块“肥肉” 。
而实际上 ,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作弊行为作出了规定 。 其中第10条规定 ,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 , 组织作弊 , 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 , 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 , 符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 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犯罪构成要件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该司法解释的出台对“替考”行为的发生起到了很好的预防作用 , 但也应该注意到 , 司法解释中虽然对构成刑事处罚要件的处罚措施进行了规定 , 但对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其他“替考”行为并未作规定 , 很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不法分子仍逍遥法外 。 因此 , 要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 一方面 , 需要继续细化“替考”行为的事后处罚措施 , “大罪”和“小罪”都不能放过 , 对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严惩 , 对不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也不能手下留情 , 要做到精准打击 , 确保监管不留死角 。 另一方面 , 也应避免简单地一罚了之 , 要探索建立多元处罚措施 , 对“枪手”和雇用“枪手”的考生建立黑名单制度 , 并终身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 既对违法者形成强有力震慑 , 更让违法者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此类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
当然 ,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 , 考试组织方可以考虑采取多元化的考试评价方式 , 既破除单一的以笔试成绩论英雄 , 又减少笔试“枪手”肆意横行的乱象 , 更便于对考生进行全方位综合评价 。 “替考”灰产严重破坏考试的公平公正 , 因此 , 对于“替考”灰产必须严厉打击 , 进一步细化处罚措施很必要 。
【处罚措施|「时评」细化处罚措施,让非法“助考”难以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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