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最新通知:延期举行!

关于辽宁省各考区延期举行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辽宁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 ,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经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 , 并经司法部批准 , 辽宁省各考区原定于2021年11月21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 。 主观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等事宜 , 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
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省司法厅官网和辽宁省各考区司法局官网有关考试信息 , 积极复习备考 , 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
咨询电话:
沈阳市咨询电话:024-22874828
大连市咨询电话:0411-83767980
鞍山市咨询电话:0412-5591280、5591282
抚顺市咨询电话:024-57760648
本溪市咨询电话:024-43665836
丹东市咨询电话:0415-2212799
锦州市咨询电话:0416-2124001
营口市咨询电话:0417-6656033
阜新市咨询电话:0418-2915630
辽阳市咨询电话:0419-4132328、15694192016
铁岭市咨询电话:024-72683368
朝阳市咨询电话:0421-2622884
盘锦市咨询电话:0427-3417016
葫芦岛市咨询电话:0429-3128003
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11:30 , 13:30—17:00
辽宁省司法厅
2021年11月14日
辽宁法治报新媒体中心制作
采访人员:栾 岚
编辑:张开禹
责编:王 聪
审核:李良宏
辽宁长安网:www.lnf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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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3日0时至24时 , 辽宁新增60例本土确诊病例 ◆ 11月12日 , 辽宁新增40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考生|最新通知:延期举行!】◆刚刚 , 沈阳再发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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