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转化为借款司法解释「贷款出借司法解释」( 二 )


5.借条与欠条的举证责任不同: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庭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则必须向法庭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原因等事实 , 否则 , 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借款还是货款?“汇款用途”说了不算(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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