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一周连连看】教育部印发校外培训分类鉴别指南;多家K12机构剥离K9培训业务


教育部|【一周连连看】教育部印发校外培训分类鉴别指南;多家K12机构剥离K9培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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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一周连连看】教育部印发校外培训分类鉴别指南;多家K12机构剥离K9培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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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多知网
作者|Miracle
图片来源|Pixabay
本周,新东方试水直播引发热议,,“其实商业模式不存在快钱和不快钱,教育领域做起来也挺艰难的,很多教育公司原来都是赔钱的 。直播也是不容易的 。”
此外,本周还有很多教育相关的话题引发热议 。
近日,。引发了家长的质疑和网民的议论,随后长宁区教育局致歉 。
濮阳市教育局要求辖区内全体中小学教职工与家长签署承诺书,承诺不开展、不参与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 。
一起来看本周教育行业还有哪些重要的事~
01
政策:教育部印发校外培训分类指南;北京校外培训机构压减率达61.8%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明确了鉴别依据,即要从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评价方式等维度,对培训项目进行综合考量,如符合以下特征,即判定为学科类培训 。
目前已经有 浙江省、上海市、广东省的地方经验分享,其中浙江省和上海市还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的分类管理工作提供了经典案例 。
11月18日下午,北京市政协举行“双减”工作情况通报会上,市教委主任刘宇辉介绍了北京市“双减”工作的推进情况:治理之前,全市原有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428个;截至11月15日,已经压减到了545个,压减率达61.8% 。
11月16日,,明确要优化审批服务,推进民办学校“证照分离”改革 。
日前,教育部发布了 。《通知》中强调:高等学校不得签订排他性合作协议,限制或通过第三方限制、禁止其他基础电信企业开展校园业务;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用户使用指定的基础电信企业提供的电信业务和终端设备;原则上学校网费不应高于所在城市平均水平 。
高校不得以“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位”等名义举办课程进修班,非学历教育不得冠以“领导干部”“总裁”“精英”“领袖”等名义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自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意见稿中明确,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应当遵守此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
11月15日,辽宁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校外聘用人员等给予补助 。
11月17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陕西省通信管理局、陕西省公安厅五部门发布,通知明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须遵守国家广告监管和教育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
次日,,《办法》中表示,厦门市将对校外培训机构采取“银行托管、建立专用账户、运用预收费管理平台实行一课一消”监管模式 。
02
K12:新东方、学大等多家校外培训机构终止K9学科培训业务
继上周之后,本周多家校外培训机构宣布终止义务教育阶段培训业务 。
11月15日,
11月15日,学大教育发布了一条关于调整公司业务结构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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