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湖南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不得开展学前教育及学习辅导等活动


辅导|湖南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不得开展学前教育及学习辅导等活动
文章图片

图源:视觉中国
【辅导|湖南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不得开展学前教育及学习辅导等活动】芥末堆文 禁止学校自行设立校外托管机构、校外托管机构不得开展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和学习辅导活动……近日 , 湖南省发布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 , 对校外托管机构服务作出规范 。
意见所指的“校外托管机构”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湖南省内开办并依法登记 , 受学生监护人委托 , 为中、小学生提供非在校时段接送、休息、临时看护等校外托管服务的社会机构 。
意见明确 , 校外托管机构不得开展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和学习辅导活动 , 不得从事与托管活动无关的其他业务 , 不得提供过夜住宿服务 。 校外托管机构提供学生餐饮服务的 , 须按有关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 此外 , 校外托管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
意见还提到 , 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等有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 。 禁止学校自行设立校外托管机构 , 禁止学校在职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举办校外托管机构或在校外托管机构兼职领取薪酬 , 禁止学校与校外托管机构违规合作谋利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部门联动管理机制 , 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外托管机构经营服务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 及时查处非法、违规经营的校外托管机构 , 同时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 , 切实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 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管和民政部门应及时将依法登记的校外托管机构名单及其登记信息 , 在部门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开 , 并探索建立校外托管机构黑白名单制度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