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湖南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新规,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多知网11月24日消息 , 近日 ,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公布了《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通知明确制定了在湖南地区登记注册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 另外 , 高中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同样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 。
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益属性 , 充分掌握当地培训机构数量、规模类型、课时数量、教师数量、经营收入、成本、原收费标准、培训人次等情况 。 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 , 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 , 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 , 合理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
具体按不同班型 , 分类制定标准课程时长的基准收费标准 。 班型可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 。 标准课程时长 , 线上为30分钟 , 线下为45分钟 , 实际时长不一样的 , 按比例折算 。 基准收费标准以“元/课时·人次”为计量单位进行核算 。
根据实际情况 , 收费标准可有一定浮动 , 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 , 下浮不限 。 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 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成本差异可在允许的浮动范围内调整解决 。
另外 , 培训机构应在每年6月底前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 , 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 , 分别报送给培训机构登记注册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 。 通知自2021年11月16日期执行 , 有效期五年 。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原文如下: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教育(体)局、市场监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要求 , 结合我省实际 , 现就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定价管理权限
落实国家要求 , 将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 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 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在省教育厅登记注册的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湘发改价费〔2021〕744号)要求 , 制定在本地区登记注册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 高中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 。
学科类校外培训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和生物 。
二、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1、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益属性 , 充分掌握当地培训机构数量、规模类型、课时数量、教师数量、经营收入、成本、原收费标准、培训人次等情况 。 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 , 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 , 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 , 合理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 具体按不同班型 , 分类制定标准课程时长的基准收费标准 。 班型可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 。 标准课程时长 , 线上为30分钟 , 线下为45分钟 , 实际时长不一样的 , 按比例折算 。 基准收费标准以“元/课时·人次”为计量单位进行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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