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山西太原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西太原|山西太原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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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山西省太原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 以规范教育教学管理 。
《通知》要求 ,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 , 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 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 , 每学期可安排一次期中考试、期末考试 。 各年级要严格执行教学进度 , 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
小学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不得组织区域性或校际间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 , 也不得以限时练习、学情调研、作业方式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 严禁在开学前、节假日组织考试 。
【山西太原|山西太原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 , 学校期中期末考试采用等级评价方式 , 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待合格五个等级 。 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 , 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 , 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 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
考试内容方面 , 坚持以学定考 , 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 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 , 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 , 体现素质教育导向 , 不出偏题怪题 , 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 , 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
《通知》还提到 , 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 , 科学研判教与学的过程 , 切实改进课堂教学 , 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 学校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 , 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 , 加强教师教学指导与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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