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促进稳健发展政策措施解读( 三 )


七给予社会保险费缓缴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其可按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提出申请 , 经批准后缓缴社会保险费 ,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缓缴期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连续3个月及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及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中小企业 。
(二)企业所需申报材料
申请社会保险费缓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申请 , 申请中应注明单位基本情况、造成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原因等相关内容 。
2.提出缓缴申请时1年内的会计报表、银行存款日记账及银行对账单、工资统计报表等 。
(三)办理具体流程
缓缴社会保险费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材料邮寄相结合的方式 。
1.网上申报 。符合缓缴条件的中小企业于2020年4月1日起,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社保业务—缓缴社会保险费,如实填报《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
2.材料邮寄 。《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网上初审通过后 , 将电话通知企业以邮寄的方式将申报材料寄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联系电话:85912362) 。
3.材料初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医疗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材料齐全、信息完整且符合缓缴条件的,分别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 。
4.省级审核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受理审核 , 符合条件审核通过的,下发同意缓缴的批复 。企业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协议,明确缓缴期间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审核未通过的,告知具体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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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其中 , 医疗保险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 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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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社保中心征缴科,联系电话:0532-58659935
城阳区医疗保障中心征缴服务科,联系电话:0532-58659923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联系电话: 0532-85912362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 联系电话:0532-85770025
青岛市医疗保障事业中心征缴服务处,联系电话:0532-85712877
八加大企业稳岗支持力度实行紧缺工种扶持政策 。对中小企业新招用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10类紧缺工种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员,按照高级技师800元每月、技师600元每月、高级工500元每月、中级工300元每月、初级工200元每月给予财政补贴,助力企业招人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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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独立缴费单位在城阳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对中小企业新招用的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要的10个紧缺工种且连续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员,给予企业资金扶持 。
围绕我区五大产业,根据企业的工种需求紧缺程度,在国家职业资格考核目录范围内确定我区急需的10个职业工种,分别是:1.焊工、2.数控车工、3.普通车工、4.电工、5.磨工、6.铣工、7.钳工、8.机床装调维修工、9.汽修维修工、10.叉车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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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规定,中小企业新招用以下技能人才给予资金扶持,具体为:高级技师(一级)800元 /月、技师(二级)600元 /月、高级工(三级)500元 /月、中级工(四级)300元 /月、初级工(五级)200元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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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阳区中小企业新招用紧缺工种技能人才扶持政策申请表》和《城阳区中小企业新招用紧缺工种技能人才扶持政策汇总表》及电子版;
2.中小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符合紧缺工种条件人员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
4.提供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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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向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结束后街道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及复印件报送至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职业技能评鉴科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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