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北京昌平区公租房配租公告( 三 )


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 , 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 。但不得跨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不得跨档选择大套型房源);亦不可以降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大套型的家庭不得降档选择中套型房源) 。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 , 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 。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
六、资格复核
选房工作结束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镇)保障管理部门对已选房家庭进行资格复核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向原申请街道(镇)保障管理部门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
未通过资格复核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 。
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须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 ,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 。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
八、市场租房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 。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及流程可咨询资格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
九、其他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及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
咨询电话: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010-80112538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010-88150800
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10-6074878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
特此公告 。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3月11日
>>附件:昌平区配租公告+附件 - 1.zip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