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共计1200人!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发布


招生计划|共计1200人!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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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济南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南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32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彩石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邮编:250103
舜耕校区: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邮编:250014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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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 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 济南职业学院纪委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做到“六公开”。
监督电话:(0531)82627506。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2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650人(含退役军人单招计划3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5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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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第十四条 缴纳网上考试费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1月4日-1月7日登陆济南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jnvc.cn/)缴纳网上考试费120元/人(参照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
未在规定时间缴纳网上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五条 考试时间安排
2022年2月26日模拟考试。模拟考试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该考试不计入成绩,主要目的是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2022年2月28日正式考试。根据模拟考试流程参加正式考试,正式考试时间以学校官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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