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铺|湖南省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保证一人一床,消除学生宿舍“大通铺”


大通铺|湖南省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保证一人一床,消除学生宿舍“大通铺”
文章插图
12月7日下午,省教育厅召开党组会和厅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推进乡村振兴、清廉学校建设、高中阶段学校督导评估、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等工作。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蒋昌忠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督导评估方案》。会议明确,高中阶段学校督导评估将从重点关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调整到全面覆盖,评估对象涵盖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省范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进一步突出市州主要责任,由市州负责对辖区内高中阶段学校(含省直和行业办的高中阶段学校)进行督导评估,省级根据网络评估结果和市县评估结果按比例抽取学校开展实地督导评估,保证每一所高中阶段学校校长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市级综合督导评估。《评估方案》针对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构建了分类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重点关注学校办学实绩、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师德师风建设以及校园安全管理等。
大通铺|湖南省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保证一人一床,消除学生宿舍“大通铺”】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湖南省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标准》。目前,湖南省启动实施了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今年计划建设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省级项目校361所。
为规范指导各地开展建设工作,《标准》针对乡镇寄宿制学校存在的短板、弱项,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办学条件标准,提出了切合实际的具体指标要求,如在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上,小学不小于13.13 ㎡,初中不小于15.31 ㎡;小学、初中生均宿舍建筑面积不小于 5 ㎡,生均居室使用面积不小于 3 ㎡,保证一人一床,消除大通铺现象;教职工宿舍(教师周转房)应为带卫生间的成套单元房,建设标准为每套建筑面积 35 ㎡。学校应配备有音乐、美术、劳动技术、体育活动室、多媒体教室等专用教室,有图书室(含藏书室、阅览室)、卫生室、心理健康室、综合档案室等公共用房,确保专任教师每人一台教学用计算机、学生计算机拥有量至少达到生机比 8:1且有一间以上能满足1人1机教学需要的计算机教室。基本的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严重不足、有 D 级危房、因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负债、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将被认定为不达标。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骆一歌
更多精彩内容,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爆料微信关注:xxcbwx,24小时报料热线0731-85571188。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