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非盈利,每人每课时20元!四川省“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通知”下发

非盈利 , 每人每课时20元!四川省“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通知”下发
2021-12-12 13:56·
据报道 , 12月10日起 , 四川省发改委、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 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
基准收费标准: 20元/课时·人次
收费范围: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注册地或ICP备案(许可)在四川省 , 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 获得办学许可的义务教育阶段 , 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
学科类校外培训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 。
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 , 进行的校外培训 , 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
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 , 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 , 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
基准收费标准为20元/课时·人次 , 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上可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 , 上浮不得超过10% , 下浮可不限 。 线上标准课程时长为30分钟 , 实际时长不一样的 , 按比例折算 。
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资料费、材料费等
按照《标准》要求 ,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要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 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 规范自身收费行为 。
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 , 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资料费、材料费等其他费用 。
校外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 , 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
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服务收取培训费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家长开具正式发票 。
校外培训机构开具发票时 , 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 , 不得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 不得以举办者或其他名义开具收付款凭证 , 不得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收付款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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