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宜昌西陵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 二 )


(二)新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贷款)流程
1.网上申请: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点击进入),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从系统导出并打印(未通过预申请学生同时在系统内导出并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填写并签字(不需要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和加盖公章) 。
2.材料准备:
①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未通过预申请学生还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1份);
②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
③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
3.现场办理: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申请材料共同到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
经现场审核同意后,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打印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 。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
4.温馨提示:
(1)所有借款学生(包括新贷和续贷学生)办理贷款时所签电子合同为预签贷款合同 。预签合同未经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不能获得贷款 。
(2)学生在签订电子合同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将自动为学生配置助学贷款账户编号,用于关联助学贷款发放、资金划付和本息回收信息 。
五、审批程序
(一)高校审核录入回执
学生入学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或回执验证短信交给学校,缓缴学费 。学校收集到贷款《受理证明》后,对借款学生资格进行审核 。
审核同意后,于10月10日前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回执录入”模块,按照学生《受理证明》填写学生学费、住宿费和欠费金额,《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等信息,生成合同电子回执 。
(二)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高校生成合同电子回执后,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对申贷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再次进行审核 。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通知学生修改完善,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有权拒绝贷款 。
(三)省资助中心和开行省分行审核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对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的汇总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修改,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进入发放程序 。
六、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终审后,预计11月中旬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贷)或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续贷),将贷款资金拨付到学生招商银行或支付宝指定账户内 。
招商银行或支付宝按电子回执金额将应缴学费和住宿费划拨至各高校账户;如有剩余部分资金,学生可在招商银行APP或支付宝APP内完成实名认证和相关操作进行支用 。
宜昌市西陵区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场受理地点:
宜昌市西陵区教育局二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献福路20号),咨询电话:0717-6732968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