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政策指南|成都:培训机构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 何方迪
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和实施《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的通知》,对校外培训广告开展专项治理。
新闻记者|政策指南|成都:培训机构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通知》指出,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明确校外培训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各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校园周边不得出现关于校外培训的相关宣传。
同时,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不区分学科、非学科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内发布或变相发布的校外培训广告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清理存量、杜绝增量。
一是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市场监管、城市管理部门和街办等,组织力量清理校园周边相关培训广告,重点清查上学和放学期间在学校周边进行传单发放、宣传引导等行为。
二是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行动,重点自查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是否存在培训广告并予以清理。
《通知》指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清理相关广告,指导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对不易辨识的广告内容进行研判,并对相关广告管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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