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南昌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暂行办法公布预收费全部缴入托管专用账户

为进一步规范南昌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强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切实保障培训学生和机构的合法权益,12月17日,南昌市教育局印发《南昌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高译丹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采访人员章娜
统筹建设一个平台四个端口实现监管
●教育部门监管端口
可实时同步辖区内培训机构公示内容、课程发布数据、课程收费数据、资金托管专用账户数据、资金拨付进度数据、学科类数据、非学科类数据,并实现风险预警、黑白名单管理等功能;
●学生家长端口
家长统一通过“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官方公众号“洪城教培”小程序查询机构、课程、收费等信息,并在线上进行选课、报名、缴费、申诉、退课、退费等服务,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培训机构端口
机构可以进行课程发布、预收费管理、教务政务管理、课程报表上传、营业执照和教师资料上传、在本机构网内发布信息等功能,机构通过监管平台查询报名缴费信息,确认开班学生信息状态,线下履约开班,并与银行搭建起线上支付渠道,实现收费退费服务的全流程线上化;
●托管银行端口
实现与培训机构和“监管平台”对接,为机构开立预收费托管专用账户并对账户内资金实施监管,向教育行政部门传送预收费托管专用账户信息。
营利性培训机构账户实行“一址一证一户”
《办法》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应在机构注册地所在县(区)范围内自主选择一家具备第三方托管条件的银行,开立唯一的预收费托管专用账户,由开立专用账户的银行作为托管银行托管预收费资金,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跨县(区)设立监管账户。营利性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开设多个分支机构的,每个分支机构均应开立唯一专用账户,实行“一址一证一户”。
校外培训机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内应留存最低余额,除最低余额资金、过程监管资金等以外的资金,可自由支配。最低余额资金分配参照破产清算债务履行顺序,应优先用于南昌市资金托管专用账户的开立机构退还学生费用、支付教职工工资等,最大限度防范因机构终止办学或合并、分立、变更举办者等可能造成的学生财产风险。
校外培训机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在留存最低余额的前提下,托管银行按协议约定进行资金拨付,划拨至培训机构开设的对公账户中。
托管专用账户支出大额资金需提前申请
据了解,校外培训机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支出大额资金,应提前向协议托管银行和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请,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与银行会商后确定。校外培训机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出现账户最低余额资金不足、账户支出(日计)数额临近大额资金异动阙值时及其他可能导致资金风险因素等情况,托管银行应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出预警通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接到预警通报后,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研判风险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抽逃、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等风险。
校外培训机构未履行全部预收费缴存至资金托管专用账户的,视为挪用办学经费,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其限期改正;在期限内未改正的,取消该机构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载入执业信用档案和黑名单,直至停止招生;涉嫌违法的依法查处。
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收取培训费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通知托管银行暂停拨付其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内违规收取的资金,纳入黑白名单管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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