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辽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义务教育|辽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新华社沈阳12月22日电(采访人员王莹)辽宁省教育厅21日发布《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六严格”》,将考试管理作为落实“双减”改革的核心环节,提出了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严格按照标准命题、严格运用考试结果等要求。
其中,对考试次数及内容的要求包括严格控制考试次数,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严格按照标准命题,试题命制要坚持“五育并举”,体现“双减”导向,不得出偏题、怪题和超进度试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占比。
在考试评价方面,要求严格制定评价标准,在评价过程中杜绝“教条主义”,对于开放性的主观试题,不得要求学生所做答案与参考答案完全一致。同时要求严格运用考试结果,采取等级评价,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考试名次等信息,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市、县教育部门要成立“义务教育考试审核专家委员会”,规范学校考试行为,严明工作纪律,落实管理职责,切实减轻学生考试压力。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和评估,对不达标地区的教育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不达标的学校,取消学校和校长的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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