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单位办理指南


成都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单位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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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单位办理指南】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接受办理,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将开始“多退少补”,单位办理方式如下↓
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考虑到任职受雇单位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掌握的比较全面、准确,与纳税人联系也比较紧密 , 有利于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 , 《公告》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办年度汇算 。
任职受雇单位除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外 , 还包括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 , 主要是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情形 。
如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 , 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税务机关将为单位提供申报软件,方便其为本单位人员集中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年度汇算期内(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进行确认,与书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 。
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公告》还规定在纳税人确认前,单位不得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 。完成确认后,纳税人需要将除本单位以外的纳税年度内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单位,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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