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开展新生儿入户省内通办工作的通知( 二 )


各地统一登录新版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办理 , 业务入口“户口管理——户口登记——异地出生登记” 。(具体操作见附件《省内异地出生登记操作手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
开展新生儿入户“省内通办”,目的是为下步顺利实施“川渝黔”三地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试点,为全国全面实施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打下坚实基础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全力完成“省内通办”工作,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
(二)加强培训 。
各地要加强派出所窗口民警培训教育,熟练掌握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 及时查看和处理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推送的相关信息 。区(县)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加强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保证流程顺畅、程序合规 。
(三)强化保障 。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第一时间组织各派出所民警培训学习 , 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要与科信部门密切配合,强化网络信息保障 , 确保新生儿入户“省内通办”工作顺利进行 。
(四)信息报送 。
此次全省全面开展新生儿入户“省内通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在推广过程中将对管理机制、业务流程、技术标准等进行全面测试 , 各地要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如有相关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可随时报送厅治安总队 。
特此通知 。
附件:
1.省内新生儿异地入户承诺书
2.省内新生儿异地入户受(办)理回执单
3.省内新生儿异地入户不予受(办)理告知书
4.省内异地出生登记操作手册
贵州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贵州省关于开展新生儿入户省内通办工作的通知】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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