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 崇州市持续做好社会面疫情防控的通告( 二 )


八、加强服务保障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道)要有序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 确保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 关心关爱辖区内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 , 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 , 抓好工业稳产满产、服务业有序经营的服务保障工作 。
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 切实履行防疫义务 , 对故意隐瞒、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等造成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通告自2022年9月8日0时起施行 , 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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