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报名事宜的通知( 二 )


(四)各考生特征中所涉及的年限计算一律按2021年12月31日起倒推计算 , 即满一年要从2020年12月31日算起,满两年要从2019年12月31日算起 。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同联动,继续实行高职扩招集中调度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牧、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联合开展报名工作的宣传动员和各类群体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 。(二)各地各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系统梳理高职扩招两年来的工作做法 , 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加强对退役军人等群体的统计标识,加大对中介机构违规组织生源报考的打击力度 , 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审核要求 。未经批准,各高校特别是民办高职院校,不得擅自在区外开展高职扩招工作,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报名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
(三)各地各校要加大高职扩招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 ,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 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要认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准确解读今年高职扩招工作实施方案和政策内容,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各项考试招生及有关政策 。
(四)各地要根据本地工作安排等实际,统筹做好报名考生的体检等工作 。
(五)各地各校要继续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高职扩招考试组织工作,精心组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报名和招录工作 。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1年内蒙古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报名事宜的通知】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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