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第六届运动会宣传口号、会徽、会旗、会歌、吉祥物征集公告( 二 )


2.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
3.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历届各类运动会及以往体育赛事的宣传口号、会徽、会旗、会歌、吉祥物 。
4.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权利,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 。
5.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等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 。
6.应征者向市六运会筹委会提交作品的行为,视为同意接受本征集公告的全部内容 。
(六)作品权属
1.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文件概不退还,自留底稿 。
2.应征者提交的作品,为接受“市六运会筹委会”委托创作的作品,应保证作品的原创性,无著作权争议 。作品入围及获奖后,其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修改权、发表权、复制权、展览权、信息网络转播权、汇编权等署名权以外的所有权利)归“市六运会筹委会”独家所有 。
3.“市六运会筹委会”对著作权已归其所有的入围及获奖作品有权行使著作权的所有权利 。作者对入围及获奖作品除了享有署名外,不再拥有其他一切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权使用、发表或发布或修改等,也无权再授予其他组织或个人使用、发布或者发表 。
五、评选方式
(一)此次征集的宣传口号、会徽、会旗、会歌、吉祥物作品,将采取初评、复评的方式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
(二)应征作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1.提交的作品不符合本届市六运会设计主题、设计内容、创作要求和格式 。
2.逾期送达 。
3.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
4.规定不能标识的文件上有可辨认设计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 。
5.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组鉴定属明显抄袭 。
六、奖励办法
1.本届市六运会征集的宣传口号、会徽、会旗、会歌、吉祥物评选优秀作品各50名,其创作单位或个人发放纪念品1份;入围作品各评选3名,其中对入围宣传口号奖励其创作单位或个人人民币2000元及证书1份;入围会徽、会旗、吉祥物奖励其创作单位或个人人民币3000元及证书1份;入围会歌奖励其创作单位或个人人民币10000元及证书1份 。如征集作品未达到要求,奖项可空缺 。经评审确定为赣州市第六届运动会使用的作品,宣传口号创作单位或个人将获奖金人民币6000元及证书1份,会徽、会旗、吉祥物创作单位或个人将获奖金人民币12000元及证书1份,会歌创作单位或个人将获奖金人民币50000元及证书1份(不叠加奖励) 。
2.应征单位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
3.获奖单位领奖时须提供奖励金额的正式发票,个人获奖的实际奖励金额为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奖金 。
七、投稿截止日期与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前 。
应征作品须在2023年4月10日前送达或邮寄至赣州市兴国县融媒体中心,评选结果将在兴国发布、“模范兴国APP”、兴国教科体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布 。
联系方式:18679719976
联系人:张月华
电子邮箱:497215674@qq.com
邮寄地址:赣州市兴国县融媒体中心
兴国县承办赣州市第六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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