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专升本2023年招生简章 湖北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三 )


八、入学和培养
1.入学 。按专升本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 , 按录取高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招生高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 , 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此后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
2.培养 。专升本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制2年或3年 , 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 , 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可安排插班教学 。各招生高校应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重构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专、本两个阶段人才培养方案衔接的适应性,切实提升专升本人才培养质量 。
3.毕业证书 。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 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
九、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招生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认真组织专升本工作 。各招生高校主要领导是本校专升本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 要成立由校(院)长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确保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组织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
2.做好应急处置及防疫工作 。各招生高校要从严从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建立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机制,完善防范各类涉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出现突发情况后的应急措施到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乙类乙管”有关工作要求,按照本地疫情防控总体部署科学精准防控 , 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落实考点防疫各项措施,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安全健康 。
3.严明工作纪律 。各招生高校要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开展专升本工作;要维护办学声誉 , 严禁以任何形式委托任何个人、社会机构参与专升本工作,对发现有关专升本考试培训机构有涉及本校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加大打击力度 。对在专升本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从中谋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省教育厅将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责令整改 , 对专升本工作不规范引发严重后果的招生高校,将实施政策联动,对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取消专升本招生资格等处罚 。
4.加强政策宣传 。各招生高校认真做好专升本招生考试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咨询答疑,及时回应考生及家长的关切;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校园网、官微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要公开违规举报和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 。各生源高校要对本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全面开展宣传动员,确保考生知悉我省专升本政策和考试招生安排,指导考生认真阅读招生高校招生简章并理性报考 。
【湖北专升本2023年招生简章 湖北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有关工作政策咨询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联系电话:027-87328045;其他专升本有关工作政策咨询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 联系电话:027-87328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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