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12.4万买百万豪车”首单用户:保时捷涉虚假宣传,应公开澄清( 二 )


而后,在红星资本局问及首单用户的情况、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说法等问题时,该工作人员均回应,“不好意思,我们这边不作回答 。”
另外,红星资本局多次致电当时联系王先生的销售人员袁女士,均未接通 。银川保时捷中心的工作人员称袁女士已离职,但不是因为此事辞职,而是因为有意回家发展 。
3月24日,红星资本局致电保时捷官方客服热线,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客服中心不涉及车辆销售,建议向银川保时捷中心确认相关情况 。
标错价格和虚假宣传?
当地市场监管局已介入核查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或者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价格、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按照通常理解如果不发生该错误认识,行为人就不会作出相应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重大误解 。
四川兵法律师事务所律师余林峰向红星资本局表示,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 。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误解既可以是单方面的误解,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 。
也就是说,如果12.4万元的价格确实标错了,银川保时捷中心有权撤销合同 。
另外,911元是订金而非定金 。
天津和飞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吕佳向红星资本局指出,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对订金加以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 。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 。
“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支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订金直接全额退还即可,无需双倍返还 。”吕佳对红星资本局说 。
不过,有公关媒介人士告诉红星资本局,如果真的是价格标错了,那银川保时捷中心理应在第一时间向公众承认错误,而非宣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已与首单用户达成协议”等,这可能会导致其他品牌有样学样,以此类带虚假信息的营销方式为品牌博出圈 。
财经评论员皮海洲在接受红星资本局采访时认为,既然银川保时捷中心对外这么宣传(首单用户可购车),他们就应该这么做,否则涉嫌虚假宣传 。“公开说了就应该兑现,否则诚信是有问题的 。”
皮海洲还认为,银川保时捷中心在这件事上不诚信,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介入 。
据极目新闻报道,2月1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牵扯的消费者人数较多、涉及的金额比较大,目前还在核查中,会尽快给购买者一个答复 。
3月24日,红星资本局致电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由贺兰县市场监督管局负责 。而后,红星资本局致电贺兰县市场监督管局,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该事,需要询问他人 。截至发稿,采访人员尚未收到回复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杨佩雯
编辑 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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