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大妈坐公交,半小时后离奇身亡,家属向司机索赔110万( 三 )


律师告诉肖先生,陈先生作为公交车司机,他在工作岗位上并没有尽好保护乘客安全的义务,可以在法院用这点让他来承担赔偿责任 。
于是,在律师的建议下,肖先生向法院提出要让陈先生赔偿110万元的费用,这里面不仅包括赔偿金,还包括精神损失费 。
陈先生听完之后就懵了,自己只是一个普通岗位上的基层员工,一个家庭奋斗几代人都不一定能攒下这么多的钱;
这笔赔偿金要真落到他的头上会直接将他整个家庭压垮 。
陈先生在镜头面前委屈痛哭:“我就是个普通人,我也需要养家糊口,而且我作为一个公交车司机,我已经尽全力把她送往医院了,人明明就不是我害的,为什么还要我背这个锅?”
法院对此案开始了漫长的审理 。在审理期间陈先生方开始为自己辩护,他指出,首先公交车内贴有提示标语;
而且自己也在乘客上车时给予了提醒,虽然乘客没有接受自己的建议,但不能因此就把责任归于自己 。
陈先生表示很委屈,明明车内已经贴有安全标语,自己总不能还要一个个向乘客提醒,如果乘客不接受他的提醒他能怎么办?
而且他作为公交车司机,行驶过程中的主要注意力都集中在道路前方,哪有精力观察和监督后面有没有乘客在吃东西 。
针对肖先生提出的他没有尽到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这点,陈先生也给出了反驳:

2018年重庆大妈坐公交,半小时后离奇身亡,家属向司机索赔110万

文章插图

老人被急救,资料图

“在遇到突发情况时,我第一时间就将乘客送往医院,虽然错过了最佳抢救期,但是我也尽到了救人的义务 。”
陈先生的律师也指出,虽然《合同法》中提到了司机作为承运人,应当对他运输过程中的乘客伤亡承担责任;
但是该法中也提到了如果是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伤亡则除外 。
马大妈作为一个成年人,她不顾司机的好意提醒,也没有注意食用食物的场合,那她自己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
而且这份食物是肖先生亲自买给马大妈的,他没有意识到这份危险,明显他的疏忽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之后,驳回了肖先生的上诉,并且宣判公交车司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18年重庆大妈坐公交,半小时后离奇身亡,家属向司机索赔1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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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现场,资料图

这场闹剧终于告一段落,肖先生忙活半天,不仅没有得到任何的赔偿费用,还要承担各种各样的律师费、诉讼费,简直得不偿失 。
不过,正义之光最终照耀到了陈先生这边,陈先生“沉冤得雪”,法院不会随随便便冤枉一个好人 。
舆论也很满意法院的审判结果,大家都很高兴法律没有拿出死者为大的那套说辞来让无辜的人赔偿 。
只有正义的审判没有让做好事的人心寒,我们的社会才会有更多伸出援手的动力 。
肖先生和马大妈都是成年人,他们应该懂得车上不能吃东西的道理,给车里带来很大的味道都是其次,自己的生命安全才是第一要义 。
因为吃东西而被噎住窒息的情况很多,谁都不希望遇到突如其来的危险,为了防止食物威胁生命,我们大家都一定要掌握海姆立克急救法 。
因为即便救护车速度再快,黄金救援时间就那么几分钟,很多人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就已经因为窒息而亡,医生再怎么抢救都没有用 。
而海姆立克法可以帮助我们更有效地取出卡在喉咙里的异物 。
如果当时车上有人会使用正确的救援方法,或许就不会酝酿出这场悲剧,也不会有之后的闹剧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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