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深度丨女子逛展打碎花瓶被索赔12964元:订货价仅3000多元 怀疑遭敲诈和碰瓷( 二 )


“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许女士并非首次前往该展厅,选购商品时应该尽到相应注意义务,避免货品或者本人遭受伤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而该公司作为经营者,对易碎品没有作出相应提示,也存在一定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许女士承担70%的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该公司6300元的赔偿金,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赔偿金 。
但至今,许女士并未支付该赔偿金 。她对该公司的起诉理由和赔偿金额存在异议,打算提出上诉 。
公司回应:
展厅内均为高档进口家具 索赔金额有理有据
4月11日,针对许女士提出的疑似遭遇“敲诈”以及打碎花瓶被索赔12964元一事,采访人员也与该案原告成都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彭律师取得联系 。对方告诉采访人员,实际上公司要求许女士索赔12964元,是根据损坏花瓶的货值、运输费以及关税等综合来的,“花瓶本身是进口的,其间要经过长途海运、交税等过程,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索赔是合理的 。”

封面深度丨女子逛展打碎花瓶被索赔12964元:订货价仅3000多元 怀疑遭敲诈和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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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起诉许女士的民事起诉状
彭律师到该公司了解情况后发现,该公司曾提出希望跟许女士协商调解,但许女士一直都没有出面解决,因此后面选择走诉讼途径,“法院判决后,许女士又避重就轻,在多个平台发布我们要索赔10000多元的事情,导致很多不了解情况的人,都以为我们是敲诈勒索,其实这只是她的一面之词” 。
彭律师说,实际上当天在展厅展出的很多家具,都是价格比较昂贵的进口家具,“一把椅子、沙发可能几千上万元,而不是单单这个花瓶就这么贵,其他家具都这个价格 。”而对于许女士认为该花瓶为何没有摆放提示标识和保护措施等问题,律师认为,法院既然判决公司承担30%的责任,那么确实有它的理由,公司也认可法院的判决,可许女士在多个平台发文说该公司存在“敲诈”和“勒索”等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名誉权,下一步,他们也打算就此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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