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沙溪小学招生 2023中山市沙溪镇入学报名指南( 二 )


3.民办学校须于6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法定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或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由本镇街安排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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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镇街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6日9时至8月21日18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镇街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
2.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 , 须公开进行补录,未注册的学生可在7月3-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重新填报一个志愿 。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其次住宅小区配套的学校录取本小区学生,再次录取在本镇街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录满为止 , 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6日至8月21日18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各镇街应及时审核,指导学校做好补录工作 。
注意事项
1.2017年12月31日后(不含12月31日)取得沙溪镇汇源居委会户籍人口的适龄子女,原则上按居住地统筹划片分配入学 。
2.符合调校条件的,确实需调校的 , 第一批(即户籍生、户籍人口子女、政策优待人员子女以及本市户籍人员需跨镇区就读的子女)请于6月25日上午8:00—11:30 , 第二批(即积分入学入围的学生)请于7月7日上午8:00—11:30到原所分配学校填写调校申请登记表并提交户口簿、房产证等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 由学校汇总收齐后上交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 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上报镇招生办审批同意后,再通过学校通知家长调校结果 。第一批在7月7日前,第二批在7月17日前未接到相关通知的即是未被批准调校就读的,请在原分配学校就读,并及时注册,未能按时注册的视为放弃入学,学校不再保留学位 。
3.以下三类学生5月25日上午(9:00-11:30)除网上登记外,还需到沙溪镇中心小学登记,请注意携带以下资料:第一类:不在沙溪幼儿园或小学毕业班就读的沙溪镇户籍人口适龄子女,请家长携带家庭户口簿(小孩和家长不在同一簿上的需携带小孩出生证)、家庭房产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类:不在沙溪幼儿园或小学毕业班就读的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请家长携带家庭户口簿(小孩和家长不在同一簿上的需携带小孩出生证)、家庭房产证以及相关政策性借读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类:不在沙溪幼儿园或小学就读的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请家长携带位于沙溪镇的房产证、在沙溪镇缴纳社保的相关凭证、在沙溪工作的工作合同(或营业执照)、小孩出生证、家庭户口簿(无户口簿的必须有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
4.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必须按就读学校的要求上交相关的材料 。
5.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且家长已在所读学校提交了相关村居证明、小孩父母户口本、小孩出生证、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料的,无论哪种情况 , 都不必再到中心小学提交资料 。
6.户籍生、户籍人口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以及本市户籍需跨镇区就读的子女都必须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进行网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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