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律常识 医学法律常识( 二 )


2 医院租房给他人行医,出现事故谁负责?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的设立必须经过注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院租房给他人行医,患者无法确知该门诊与医院的关系 。
因此医院应负赔偿责任 。3 医疗事故与医疗意外有区别吗? 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而医疗意外则是指由于患者的特殊体质或者异常病情而发生的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 。4 医院有权拒绝收治危重病人吗? 我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都明确了对病人的救治义务,医院不得拒绝对危重病人的急救处置 。
5 医院不准转院导致患者伤害要赔偿吗? 医院不准转院导致患者伤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易·呗·网 。
列出一些医院管理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19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3年)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2002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2002年)
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2002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
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07年)
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精华版《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9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 。

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第三章 执业规则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
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
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第二十五条 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
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第二十七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第二十八条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第二十九条 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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