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三 )


5.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
6.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 , 同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查实,如有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 , 取消资格 。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等出现缺额时 , 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录取) 。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 , 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新沂市人民医院的资格 。
在报名、考察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资格 。
六、聘用和待遇
试用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人员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伦理道德、心理品德等)、能(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判断能力、从事岗位需要的其他能力等)、勤(积极主动性、责任心、劳动纪律等)、绩(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等)等内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另行择业 。因拟聘人员逾期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的 , 取消拟聘资格 。拟聘用的人员与其他单位已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 , 由考生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
拟聘用人员与新沂市人民医院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含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新沂市人民医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 。
本次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工资福利待遇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 。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上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新沂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 , 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 。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 。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个环节 , 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 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2.应聘人员在应聘各环节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
3.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 ,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
4.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新沂市人民医院核准后 , 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 。
5.本公告由新沂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
咨询电话:新沂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0516-88931729
监督电话:新沂市卫健委组织人事科0516-88923539
新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16-88918985
通讯地址:新沂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徐州市新沂市人民路16号)
邮编:221400
新沂市人民医院
2023年6月7日
附件1:新沂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新沂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附件2:新沂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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