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2023年三原县中小学学区划分一览表( 五 )


2.资格审核(1)学校审核 。7月22日至7月24日 , 各初级中学、完全小学对申请登记的户籍、房产、务工等信息进行核查 。安排人员采取入户核查、派出所户籍室核查、房管所核查、市场局核查、人社局核查等方式进行审核,确保登记信息真实有效 。(2)县局审核 。7月25日至7月27日 , 县局复核备案 。城区各初级中学、完全小学将《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登记表》和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教育局普教股审核备案 。
3.确定入学(1)流出登记 。按照控辍保学工作要求 , 三原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 须在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 。7月28日至7月30日,接收非户籍地学生的学校,对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非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 。非户籍地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持《准予登记通知书》到户籍地所属学校开具《同意流出证明》并签订承诺书 。非三原县户籍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流出证明 。(2)入学通知 。8月1日至8月3日 , 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到登记学校领取;非户籍地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需持《同意流出证明》到准予登记的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3)报到注册 。8月30日至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注册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到后需向学校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
(二)民办学校招生
1、县内民办学校招生7月17日至7月20日,欲到县内民办学校就读的三原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申请登记 。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招录 。
2、县外民办学校招生(1)资格审查 。7月17日至7月20日,欲到县外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到县教育局普教股,资审合格后领取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条 。已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登记的,不能参与民办学校资格审查 。(2)网上招录 。7月21日至7月24日,欲在县外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凭网上报名条登录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所民办学校 。网上报名未被录取需回户籍地学校就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如果户籍所在地学位已满,则安排到对应调剂学校入学 。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 。各校要“一校一策”制定招生入学方案,通过公告、宣传单、网络等方式进行公布,重点加强招生计划、入学条件、所需证件资料、登记时间、审核时间、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报名注册时间等项目的宣传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咨询台,明确负责人,在醒目位置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及时为群众解读政策,解答疑问 。各校要探索建立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实施办法 , 帮助符合相关条件的多孩家庭解决接送不便的问题 。
(二)严格资格审查 。学校严格按照登记程序依次招生,学位已满时及时向社会公告 。辖区学校学位已满且适龄儿童少年未登记的,到相应的调剂学校登记 。禁止重复登记、假证件登记 。户籍和房产均符合入学条件或多处房产符合不同学校入学条件的,只能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种方式作为入学条件进行登记,且只能登记一所学校 。学校要对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交资料严格审核把关 。县教育局对符合在城区就读的初中、小学新生实行资格审查 , 未经县局资格审查学校违规接收的学生 , 不予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根据县委巡查工作要求,经审核查实持假证件登记的,取消登记资格,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三)规范招生行为 。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禁择校、借读、“掐尖”招生、乱收费等违规行为;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要严格按照要求收集入学登记证明材料 , 严禁要求监护人提交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严禁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信息 。
(四)保障特殊群体 。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具体情况,按照“一人一策”原则,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分类入学,全部纳入学籍管理 , 确保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
(五)强化工作督查 。义务教育学校每班不得超过55人 。有条件的学校按小学段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段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已经达到规定班额上限的学校 , 严禁接收转入学生 。凡转入学生,须符合转入学校就读条件和班额标准,经拟就读学校申请 , 县局审核同意,转学手续办结后,学生方可入校就读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对因违规招生 , 造成大班额或社会不良影响的学校,县局将按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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