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襄州区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方案( 四 )


(3) 下河教学点:下河村、泉水村、王咀村、大坡村、万荡村、星火村、宋冲村、杨湾村、姚岗村 。
(4) 吴河教学点:闫坡村、陈集村、熊湾村、赵畈村、孔湾村 。
8.朱集镇
(1)镇中心小学:辖区所有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内适龄儿童 。
(2)官庄教学点招收官庄村及周边村 。
(3)翟湾教学点招收翟湾村及周边村 。
(4)杨岗教学点招收杨岗村及周边村 。
(5)崔营教学点招收崔营村及周边村 。
9.程河镇
(1)镇中心小学:刘家小河以南、南元桥以北(含程河村、孙岗村、南元村曹河村、谢营村) 。
(2)埠口小学:埠口村、上王庄村、七房村、三房村、张寨村、石台寺村 。
(3)陈庄小学:陈庄村、陈湾村、小吕庄村、华楼村、西刘村、六房村、乔庄村 。
(4)赵坡小学:赵坡村、宋庄村、代岗村、邓岗村 。
(5)赵营小学:南元桥以南,包括张庄村、李庄村、赵营村、崔营村、王营村、常庄村、苏坡村 。
(6)各教学点招收本村和临近村学生 。
10.石桥镇
(1)镇中心小学:石桥社区、居委会、宏道村、周洼村、符合条件的务工和经商以及镇直单位适龄儿童 。
(2)黑龙小学:黑龙社区适龄儿童 。
(3)第二小学:原石桥镇老镇辖区三个总支及教学点学生(竹园、梁营、小河、郭营、杨营、大户杨、老家、杜河、上坡、柴岗、柳堰、石庙和马坡) 。
(4)石桥二中小学部:负责招收原黑龙老镇三个总支及教学点学生(崔岗、柳营、张营、朱杨、史李、田营、司岗、前常、石黄、李百户、加岗) 。各教学点招收本村和临村部分适龄儿童 。
11.黄龙镇
(1)镇中心小学:陈岗村、潘湾村、明湾村、丁湾村、陶巷村、红光村、徐岗村、高明村、向湾村、杨山村、王门村、刘岗村、柏桥村(姚湾、中柏)适龄儿童 。
(2)第二小学:罗岗村、贾湾村、宋咀村、井湾村、柏桥村(下柏、江河、小柏集、田湾)、新桥村小二队(第二小学对面)、战胜村、陈桥村、黄祠村、黄沟村、方岗村、姜营村适龄儿童 。
(3)新桥小学:新桥村(除小二队外)、居委会适龄儿童 。
四、襄州区域适龄子女(含流动人口、进城务工)新生就近入学条件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襄阳市城区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襄阳政办发〔2005〕21号)、《襄阳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襄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襄州区实际,凡申请到襄州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指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必须至少符合下列一个条件:
(一)襄州主城区学校入学条件 。
1.学校服务范围内社区户口 。或者具有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居民子女 。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在襄州城区申报居住登记并申领了《居住证》(或受理居住证回执)的流动人口 。
3.在襄州主城区内购买成套住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为准,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是已入住的房子 。正在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缴费发票也可 。
4.在襄州城区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按以下办法:
(1)有签订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备案证》,且父母至少一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及片区社保缴费记录的流动人口子女,小学新生可在居住地服务范围学校就读,初中新生视情况安排到进城务工指定学校就读 。
(2)不符合规定的住房租赁和务工、经商以及社保资料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
(二)襄州主城区以外参照城区学校入学条件执行 。
五、落实国家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就学对象
1.军人子女(包括驻鄂部队现役军人和在外省服役湖北籍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消防官兵子女等 。
2.招商引资高管子女 。
3.引进高层人才子女 。
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遵循相应的工作程序,为国家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就读提供绿色通道 。
六、其他事项
1.本实施办法主要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 。对于要求中途转入符合入学条件的插班生,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以接收 , 没有空余学位的则不予受理 。
2.任何学校不得收取教育、物价等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 。
【2023襄州区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方案】3.本办法由襄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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