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沂市钟吾中学秋季七年级招生简章( 二 )


符合我校施教区的本市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和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非本市小学应届毕业生,持相关材料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及确认 。
7月16日,我校将通过复审的小学毕业生信息报教育局审核,未通过复审的小学毕业生信息退回原毕业小学 。
(三)特殊情况处理
7月17日—20日,我校、原毕业小学对未通过复审的学生组织会审,会审结果由毕业生所在小学报教育局审核 。
五、材料要求
(一)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持材料: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孩子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须提供出生证);③学生小学毕业证;④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约定上房时间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监护人房产证明(必须提供) 。房产证明可以通过“徐州不动产官微-网上办事大厅”下载打印《徐州市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 , 查询信息须包含所有监护人 。⑤4月至6月任一个月的用电缴费单 。
(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持材料:①父母的居住证、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③父母在新沂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④小学毕业证; ⑤父母提供在钟吾中学学范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 。⑥4月至6月任一个月的用电缴费单 。
提醒:材料均提供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正反面复印、父母双方均复印在一张纸上)、家庭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有派出所印章的】与孩子信息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写上父母姓名及联系电话)、结婚证(离婚证)、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第1页和第3页、14页或17页签字盖章页);小学毕业证 。
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按序号顺序整理好,用档案袋装好,按顺序在封面上写清楚材料名称和联系电话 , 一并带来 。
提醒:原件现场审核退回 , 复印件学校留存备查 。一旦经核实审核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我校2023年秋季七年级招生流程
(一)报名及录取
7月27日—28日,凡符合我校施教区的本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 由原毕业小学组织网上报名 。本市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和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非本市小学应届毕业生,经我校审核确认的自主网上报名 。所有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7月29日—30日,我校进行网上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 。
(二)特殊情况学生报名及录取
1.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凡符合我校施教区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自愿选择民办初中或新沂市钟吾中学 。我校因学额限制无法全部接收的,优先安排证件齐全、工作和居住时间长的随迁子女入学 , 其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
2.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相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经评审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适龄子女在我市选报公办初中的 , 按照《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实施方案》(徐委发〔2021〕15号)和新沂市“钟吾英才”计划、“凤还巢”工程相关规定执行(新委发〔2021〕54号、新委发〔2022〕13号)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的适龄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政策 。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须于7月20日前分别向市人才办、武装部、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有关单位(部门)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由有关单位(部门)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于7月25日前交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或未经有关单位(部门)审核认定并公示的,视为自动放弃 。
(三)录取说明
1.按照招生录取时序,所有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选报其他学校 。
2.根据个人志愿且按照规范程序录取后主动放弃的和在初始注册学籍学校就读不满三年的,中考时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
七、审核顺序安排
7月12日:新小教育集团一分部符合我校学范区的六年级毕业生;
7月13日:城关小学符合我校学范区的六年级毕业生;我市户籍回乡就读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7月14日:新小教育集团本部和城东小学符合我校学范区的六年级毕业生;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