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二级响应 疫情二级响应内容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其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
ⅰ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省级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工作 。
ⅱ级响应:当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综合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和发展趋势 。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各相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平均潜伏期(6天)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和肺炭疽病例,或相关疫情波及2个县(市)以上 。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
【疫情防控二级响应 疫情二级响应内容】(3)腺鼠疫流行 。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平均一个潜伏期内连续发生20例以上鼠疫病例,或疫情范围波及两个上市地(地) 。
(4)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一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两例以上(地)上市,有蔓延趋势 。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市),一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
(六)国内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者传入,尚未造成其传播的 。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扩散到县(市)外地区 。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 。
(9)接种疫苗或群体预防性用药期间人员死亡 。
(10)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有死亡病例,或有10人以上死亡病例 。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 。
(9)接种疫苗或群体预防性用药期间人员死亡 。

(10)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有死亡病例,或有10人以上死亡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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