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买卖未过户产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买卖车辆未过户发生事故( 二 )


1.车辆未过户的事故风险谁来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以买卖方式转让、交付机动车 , 但尚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机动车属于一方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责任 。道路事故的民事责任属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应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 。因此,当事人责任的基础必须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过错、损害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当该车已经交付使用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时,由于买受人已经拥有该车且事实上具有支配地位,该车的所有利益均归买受人所有,买受人作为实际所有人,实际拥有并使用该车 。至于原车主,虽然是注册车主,但交车已经失去了对汽车的控制和运营利益,汽车实际上已经脱离了他的控制范围 。因此,如果在买受人管理和使用汽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没有过错,但买受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何承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 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措施的,将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损失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负责任 。车辆已过户 , 但车辆过户尚未完成 。此时 , 车辆的交易尚未完成 。在此过程中 , 如果不幸发生事故,除非原车主有过错,否则受让方在驾驶机动车时应承担事故责任 。通常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方支付赔偿 。如果原业主有过错,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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