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昌经开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常见问题解答( 二 )


如果学生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且以借住的房屋作为入学依据,需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小升初证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幼升小证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前) 。
问题14:学生家庭名下有房产,但是户口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可以提交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吗?可以提交与祖父母共有的房产吗?
不可以,学生父、母或本人名下有房屋权证为住宅的房产,不可以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不可以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学生父、母或本人的共有房产 。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依据 。
问题15:我家有两套房子,一套是学生爸爸名下的房产,另一套是学生爷爷和爸爸共有的房产 , 请问我小孩可以用哪套房产就读 。
在家庭有多套房产时,仅可使用父亲、母亲、子女三方之间的单独或共有房产作为入学依据,在该家庭无父亲、母亲、子女三方之间的单独或共有房产时,亦可使用祖父母与该生家庭间的单独或共有房产作为入学依据 。如果学生家庭名下所有房产均为与祖父母共有房产 , 则以实际居住的房产以第四入学类别进行排序 。
问题16:家里有多套房产,采集后可以换另一套房产吗?
如信息采集完成,一经提交,则不允许修改 。如在信息采集过程中 , 尚未提交,可以换房产提交 。
问题17:如果孩子和爸妈不在同一个户口 , 但两个户口是同一个学区,可以算一类吗?
可以 。
问题18:租住在农房,与房东签署的租赁合同可以入学吗?
不可以,需在南昌市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签约并登记备案且规划用途为住宅的租赁合同(小升初证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幼升小证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前),才能作为分配依据 。
问题19:二孩或多孩家庭未成年人名下房产可以作为兄弟姐妹的入学依据吗?
考虑到两孩及多孩家庭教育需求,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 , 未成年人的未成年兄弟姐妹名下房产可视作父母所有房产予以认定 。(1)未成年人本人名下独有房产 , 可以作为本人入学依据;(2)同一家庭未成年人名下房产或未成年人间共有房产,未成年人与其父母共有房产,均可以作为其本人或其未成年亲兄弟姐妹入学依据 。
问题20:购房合同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吗?
不可以 , 但原定交付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含) , 因房地产开发商原因导致延期交付的 , 在交清契税的前提下,允许居民凭网签备案合同与契税缴纳凭证享受与不动产权属证明同等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
问题21:报名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未被录取,我还可以参加公办学校录取吗?
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所在县区教育部门根据学区划分和生源类别安排入学 。
问题22:我小孩在外地就读,现在要回南昌就读 , 请问如何办理?
若小孩为幼儿园、小学毕业生 , 需要来昌就读一年级、初一年级的,依照我市“幼升小、小升初”相关政策,准备在昌的居住地、户籍及其他相关证件,于7月17-27日(初中)、8月14-24日(小学)内登录“入学平台”提交相关信息,平台提取家长提供的相关入学信息 , 经家长确认后,生成学位分配信息 。学生家长凭学位分配结果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
若小孩为小学、初中在读生希望转回南昌的,则应采用转学相关流程办理转入,即在规定的时间前(具体时间请关注南昌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登录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平台向拟转入学校提交相关的居住地、户籍材料申请转学 。
问题23:什么情况下会被统筹安排?
1.被民办学校录取后选择放弃入学的;
2.非同一家庭在规定的年限内使用同一套房产作为入学依据;
3.适龄儿童逾期登记报名的;
4.所在生源类别超过学区内学校接收能力范围的 。
问题24:政策对初中学生均衡生资格如何界定?转学学生有均衡生资格吗?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转学行为,体现教育公平,从2023年初中新生入学(2026年初中毕业生)开始,经经开区教文体中心批准录取并在同一公办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政府购买学位的学生)连续就读三年(含按规定正常休学或自外地转入经开城区的学生)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均衡生资格 。
问题25:招生政策中对规范学籍管理有什么要求?
为落实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各义务教育学校按规定为新生申报学籍进行了明确要求 。各学校要在10月15日前为经经开区教文体中心批准录取并实际在校就读的新生申报学籍,不得为未经智慧入学平台录取的学生或未实际到校报到、就读的学生申报学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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