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三 )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 , 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
(四)客观题科目须按规定规范填涂答题卡,填涂不规范将影响考试成绩 , 具体填涂规范可以登录http://www.cpta.com.cn/topic/1284.html进行查阅 。
(五)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 , 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 , 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 ,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 。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 , 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
五、考试成绩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4年1月上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登记 , 逾期不再受理 。
2.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 , 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 , 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 , 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
六、考后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及时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名单公布后15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合格 , 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5类考生的报考条件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考生须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人社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考后现场人工核查有关要求说明见附件1 。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
七、监督监管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 。
(二)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
(三)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上传的资料长期保存,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及其他相关权益 。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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