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泰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2021年新泰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三 )


 ?。?)已购买了商品房 , 经主管部门同意准予交房,尚未办理房产证,但确已实际入住的 , 需经学校审核和现场确认 。当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学校难以承载时,学校可按照实际入住年限顺序依次录取 。
 ?。?)城区户籍、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学校的确认,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适龄儿童、少年是城区学区内户籍;
b.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确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其(外)祖父母住址所在学区就读的,除父母在城区确无房产外,还须同时具备:适龄儿童、少年从出生落户到入学,和父亲(或母亲)户口一直落在(外)祖父母家,中间没有发生户口迁移(三代一直未分户),且与(外)祖父母共同居住 。
 ?。?)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其父母在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在城区确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学校的确认 。父母需有劳动部门备案可查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截止8月10日满六个月以上)等 。
 ?。?)在城区入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学校须审核:①户口簿;②居住证;③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营证明、务工证明 , 劳动部门备案可查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发放银行流水 。居住证、经营证明、务工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均需满6个月以上(截止8月10日) 。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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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各中小学在市教体局的指导下 , 严格按照招生原则和办法组织招生 。按照“招生条件及类别界定”中五种情况为顺序分批进行录?。ㄊ敌屑呕猩难?筛萆辞榭鼋械髡毖U猩苹谀骋慌我颜新? ,将不再招收下一批次对象 。当某一批次招满 , 仍有剩余学位但少于下一批次报名人数时,剩余学位可以用摇号方式确定 。剩余批次的学生视情况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公办学校 。各学校对招收的学生要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
集团化办学的各学校在招生时 , 可根据集团片区内生源情况,制定集团内具体招生办法 。若本校区招生计划在某一批次已招满,可将符合就读条件而未招录的学生优先调剂至分校或合作学校 。若学生不同意调剂,由市教体局根据城区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生也可自愿选择到民办学校报名 。非新泰城区户籍的,可选择回户籍地学校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学校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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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民办学校按照批复文件要求招收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民办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不得超过2022年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须经市教体局审批 , 招生简章(含招生广告)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体局审核备案,并严格按照简章执行 , 接受社会监督 。简章及广告内容要与法律法规、国家现行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相关规定一致 。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指导计划录取 。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入学 ,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新生 。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录取 。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学生毕业入学新泰城区公办初中时 , 必须符合新泰城区就读条件或选择到民办初中学校报名 。
对违反规定组织招生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乡镇(街道)、各学校在对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统计、摸底基础上,“一生一案”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6-12周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残疾证、不具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新泰户籍(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残疾儿童入学 , 对不适合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视力障碍、听力障碍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将协助推荐到泰安市相关学校就读 。城区各普通中小学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为学区内具备学习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要根据残疾儿童实际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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