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


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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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
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 , 最高不得超过25539元 。
缴存比例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
2、其他单位:
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
【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缴存比例选择方式:
网上缴存的单位可通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大厅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未开通网上缴存的单位可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领取或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打印《单位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附件1)一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后,到管理部办理 。
缴存手续及地点1.公积金缴存手续
单位应在每月发薪日后5日内按月汇缴 。若有职工少缴欠缴的,应办理个人补缴业务 。
从办理途径分:可通过分中心或管理部柜台办理,也可以通过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 。
从资金的支付方式分:到中心、管理部业务柜台办理缴存手续的,可通过提交支票或委托划转方式支付;网上缴存的 , 只能通过委托划转方式进行支付 。其中,单位采取委托划转方式支付资金的,需要事先与中心签订相关划款协议 。
2.公积金缴存地点
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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