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如何进行?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七 )


5.3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 , 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
5.4本标准备等级间有关伤残程度的区分见附录c 。 本标准中“以上”、“以下”等均包括本数 。
附录a(规范性附录)
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a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
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
a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
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
a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 , 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
A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
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 , 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
a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
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 , 需要指导;
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
a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
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 , 但能部分代偿 , 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社会交往狭窄 。
a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
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短暂活动不受限 , 长时间活动受限;
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
a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
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远距离活动受限;
c.能从事复杂工作 , 但效率明显降低;
d.社会交往受约束 。
a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
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a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
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
b.1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
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是按伤者的伤残赔偿计算方法加以计算 。
b.2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 , 有下式:
式中: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 元;
ct――伤残赔偿总额 , 元;
c1――赔偿责任系数 , 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 ,
ih――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 , 即多等级伤残者 , 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 , 用百分比(%)表示;
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 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 , 用百分比表示;0≤ia≤10% 。
b.3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赔偿指数是指伤残者应当得到伤残赔偿的比例 。 b.2中的伤残赔偿指数是按本标准3.6条规定 , 以伤残者的伤残程度比例作为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比例 。
附录c(规范性附录)
有关伤残程度的区分
c.1面部的范围和瘢痕面积的计算
c.1.1面部的范围
面部的范围指上至发际、下至下颌下缘、两侧至下颌支后缘之间的区域 , 包括额部、眼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和腮腺咬肌部 。
c.1.2面部瘢痕面积的计算
本标准采用全面部和5等分面部以及实测瘢痕面积的方法 , 分别计算瘢痕面积 。 面部多处瘢痕 , 其面积可以累加计算 。
c.2心脏功能的区分
根据体力活动受限的程度 , 将心脏功能分为:
a.ⅰ级:无症状 , 体力活动不受限;
b.ⅱ级;较重体力活动则有症状 , 体力活动稍受限;
c.ⅲ级:轻微体力活动即有明显症状 , 休息后稍减轻 , 体力活动大受限;
d.ⅳ级:即使在安静休息状态下亦有明显症状 , 体力活动完全受限 。
c.3呼吸功能障碍程度的区分
c.3.l呼吸功能障碍
因事故损伤所致的呼吸功能的改变 。
c.3.2呼吸功能障碍程度的区分
本标准根据体力活动受限的程度 , 将呼吸功能障碍分为:
a.呼吸功能严重障碍:安静卧时亦有呼吸困难出现 , 体力活动完全受限 。
b.呼吸功能障碍:室内走动出现呼吸困难 , 体力活动极度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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