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装修怎么样(上海市装修规定细则)( 二 )


回答:装修破坏承重墙的行为,是一种损坏房屋结构的违法行为,同时也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 。条例还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的行为的,应依据有关规定或者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
因此,业主应当向物业公司反映邻居破坏承重墙的行为,物业公司依据《条例》规定应当上门进行制止 。若邻居不听劝阻,物业公司应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邻居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同时,如果邻居家破坏承重墙的行为,已经造成该居民房屋或财产损坏的,他还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邻居赔偿其损失 。
相关知识:房屋在使用和装修过程中,禁止11种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2、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
3、损坏、擅自改动房屋原有消防、电力、供水、排水、供热、排烟、燃气、节能等设施及其他妨碍正常使用的行为 。
4、拆除承重墙,擅自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洞口或扩大洞口 。
5、擅自在楼面、屋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供热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除外) 。
6、擅自改动房屋梁、柱(含构造柱)结构 。
7、擅自开挖地面影响房屋地基及基础结构 。
8、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拆除墙体上的混凝土烟道垫板 。
9、擅自改造屋面及平台 。
10、在房屋公共区域上堆放物品、设置构筑物和其他障碍物 。
11、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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