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关于青岛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问题( 二 )


以王先生为例,王先生今年30岁,未婚,公积金月缴存600元(单位+个人)、缴存比例为24%,拟购2010年二手房,房价成交价为65万元、评估价值为60万元,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其公积金可贷额度为:
首先,依据公积金缴交基数计算贷款额度=600÷24%×12×30×40%=360000元;其次,二手房的实际价值应为成交价与评估价值的最小值即60万元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600000×60%=360000元 。
我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35万元,经测算,职工王某拟购买的二手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35万元,最长可贷款年限为27年(该套房屋的房龄为3年) 。
按上述案例,如王某拟购买2002年建成的二手房,其它条件不变,其公积金可贷额度为:首先,依据公积金缴交基数计算贷款额度不变,依然为360000元,而依据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房屋实际成交价和评估价中的较小值的60%(注:10年以上住房,房龄每延长5年,可贷额度比例相应下降10个百分点)计算,该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600000×50%=300000元 。
在未超过我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情况下,职工可贷额度为上述两个计算值的最小值,经测算,职工王某拟购买的二手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最长可贷款年限为19年(房龄为11年) 。
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
【青岛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关于青岛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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