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文( 五 )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 , 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 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 , 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 , 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 承包期间 , 如乙方需砍伐树木 ,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
5、按照合同约定 , 保证电路畅通 , 并无偿带给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
7、为乙方带给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
8、在合同履行期内 , 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  在承包期限内 , 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 , 由甲方负责解决 , 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 , 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甲方务必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 , 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能够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 , 并能够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 , 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承包经营 , 独立核算 , 自负盈亏 , 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 , 与甲方无关 。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
6、在承包期内 , 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 , 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
7、保护自然资源 , 搞好水土持续 , 合理利用土地 。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 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 , 能够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 , 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本合同转包后 , 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本合同转包后 ,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 , 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 , 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职责 。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 , 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
2、在合同履行期间 , 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 , 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
3、本合同履行中 ,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 , 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职责 , 但乙方务必及时将状况报告甲方 , 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 协助恢复生产 , 并根据乙方的损失状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
4、本合同履行期间 , 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 , 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 , 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 , 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潜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 , 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 , 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 , 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其违约职责由甲方承担 。
6、本合同期满 , 如继续承包 , 乙方享有优先权 , 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 , 乙方务必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 。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 。如合同期满时 , 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到达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 , 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 , 甲方就应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 , 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 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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